湖北天晟药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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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湖北
主营行业:中药产品、西药产品、OTC、其他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1.0g(按头孢西丁计算)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57942
产品标签:西药产品
产品卖点:市场保护,有培训,年终返利
销售渠道:药店连锁 医院临床
执行标准 | 针剂 |
产品类别 | 西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1.0g(按头孢西丁计算)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西丁钠。 |
性状 | |
功能主治 | 1.本品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:上下呼吸道感染,泌尿道感染包括无并发症的淋病, 腹膜炎以及其它腹腔内、盆腔内感染,败血症(包括伤寒),妇科感染,骨、关节软组织感染,心内膜炎 2.由于本品对厌氧菌有效及对β-内酰胺酶稳定,故特别适用需氧及厌氧混合感染,以及对于由产β-内酰胺酶而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。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⒈青霉素过敏者慎用。 ⒉肾功能损害者及有胃肠疾病史(特别是结肠炎)者慎用。⒊该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配伍时,会增加肾毒性。⒋高浓度头孢西丁可使血及尿肌酐、尿17-羟皮质类固醇出现假性升高,铜还原法尿糖检测出现假阳性。⒌该品使用前须进行皮试,皮试阳性者不能使用。如遇休克反应,可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处理方法处理。⒍对6岁以下小儿及对利多卡因或酰胺类局部麻醉药过敏者,该品不宜采用肌内注射。 ⒎头孢西丁钠与阿米卡星、氨曲南、红霉素、非格司亭、庆大霉素、氢化可的松、卡那霉素、甲硝唑、新霉素、奈替米星、去甲肾上腺素等药物属配伍禁忌。 ⒏用药期间及用药后一周内应避免饮酒、口服或静脉输入含乙醇的药物。 ⒐头孢西丁钠不宜用大量输液稀释,药液宜现配现用,不宜配制后久置。溶液的配制:肌内注射时用1g头孢西丁钠和2mL无菌水或2g头孢西丁钠和4mL无菌水配制后注射。利多卡因可与头孢西丁混合成0.5%和1.0%的溶液注射以减轻肌内注射引起的疼痛。 |
禁忌 |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。 |
贮藏 | |
保质期 | 24个月 |
备注 |